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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 12 说明文阅读
一、把握说明对象及其特征
说明对象是一篇文章所要介绍的事物或事理,可以从三个方面入手:
(一)明确说明对象
1.看文题
(1)标题是名词性的,一般是说明事物的,如《松鼠》、《北京的立交桥》、《雄伟的人民大会堂》等;
(2)而标题是抽象名词的,一般用“……方法”作标题多是事理性的说明文,如《统筹方法》;
(3)标题中带有疑问性的,常常是解释原因,说明事理的,如《什么是生态系统》。
2.抓总起句、总结句或中心句
一般情况下,文段的开头(或各段的第一句)和结尾(或各段最后一句)往往点明了说明对象。
3.根据文章的内容概括
(1)事物说明文指出被说明事物即可。
(2)事理说明文指出说明内容,形成一个短语:介绍了……(对象)的……(内容)。
(二)概括说明对象特征
1.看标题。
有的标题在指出文章说明对象的同时,也指出其特征;有的标题用设问句的形式,引导读者有针对性
地把握说明对象的特征;有的标题用生动形象的比喻或拟人的手法说明事物或事理的特征。特别是标题中
的修饰、限制成分。如《巍巍中山陵》
2.抓住关键句、中心句。
对于总分式、递进式结构的说明文,从中心句中抓住关键词语加以整理。一般情况下,文段的开头(或
各段的第一句)和结尾(或各段最后一句)往往说明了对象的特点。
如:不少说明文会集中陈述说明对象特征的语句,阅读时必须抓住它。如《苏州园林》一文,开头总
说部分,就说明了苏州园林的特点是“务必使游览者无论站在哪个点上,眼前总是一幅完善的图画”。后
面说明苏州园林的整个布局以及局部的安排都突出了这个特点。另外,也有在过渡的句子中有具体的概括,
一般用“不但,而且”这样递进关系的句子。
3.逐段阅读,综合概括。
对于非“总分”式的文段,比如并列式结构,没有明显的中心句、关键句的,要逐段提取、分析、综
合,再作概括。有时,说明事物的特征不止一个;说明事理的,要注意连接词,如 “首先”“其次”“还”